据今日澎湃新闻消息:上海疫情志愿者孟庆功是4月24日在家里边突发心肌梗塞,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孟庆功生前系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型号副总设计师。公开信息显示,孟庆功是中国商飞复合材料中心副主任。
这名年仅43岁的国之重器参与者疫情期间因故离世,非常令人惋惜!
梳理相关消息发现,这两年疫情期间,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,确实令人更加悲痛。
那么,疫情志愿者出现意外变故,谁该为此承担风险呢?我们来理一理。
目前,我国从国家层面上已经对志愿服务风险做了规范。在年国务院公布施行的《志愿服务条例》中就规定: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条件,解决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,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。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,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全国各地方也依据《志愿服务条例》相继修订了地方相关法规。以上海为例,年施行的《上海志愿服务条例(修订版)》就规定:志愿服务组织向社会招募志愿者时,应当将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布,并告知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。同时,一般应当避免安排志愿者从事需要承担重大管理责任、经济责任或者具有较大人身伤害风险的服务活动。在特殊情形下,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从事需要承担重大管理责任、经济责任或者具有较大人身伤害风险的服务活动,应当签订书面协议,明确权利和义务,约定志愿服务的内容、方式、时间、地点、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等。志愿服务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,为志愿者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。
可以看出,无论是国家法规还是地方层面,都对志愿服务组织就志愿者的服务风险,从签订协议、提供保障、办理保险等方面做了规定。但问题是,在疫情这种特殊情形下,大多社区志愿服务属于社区居民自愿行为,签订协议无从谈起,提供保障出于自发,办理保险更是妄想。
综上,疫情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出现意外,确实面临着无保险托底、无组织可循的风险。同时,由于疫情志愿者既不是社区工作人员,也不是受聘用的劳动者,也无法受到劳动法等其他法律的保护。为解决因此带来的家庭困难,更多的是靠志愿者之间的互帮互助。当然,非志愿服务期间出现意外或服务期间因第三人出现意外另当别论。
希望国家、地方层面尽快出台相应的更具操作性*策,为志愿者提供兜底保障,让关键时刻担当、负责的志愿者安安心心提供志愿服务,也让志愿者家人不再有后顾之忧。
感谢志愿者,愿所有志愿者平安健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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