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肌梗死专科治疗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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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4/2/27 9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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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0日20:00左右,患者严某某因左胸和右腰部疼痛入XX医院急诊科,行双肾彩超示:双肾结石。血常规示:白细胞12.11*/L,淋巴细胞4.55*/L,余正常。给予奥硝唑、头孢唑肟、间苯三酚入液静滴。

输液完毕后,患者感觉胸部和右腰部疼痛未见缓解,于5月11日1:05办理住院。主诉:左侧胸痛1天,右腰部持续性钝痛10小时。现病史:患者自诉于1天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左侧胸部疼痛,呈持续性钝痛查体:……左侧胸壁压痛(+),……脐周偏右下腹部压痛(+)。初步诊断:1、双肾结石;2、胸痛原因待查;3、双肾囊肿。

经双氯芬酸钠0.1g塞肛(没有医嘱)后疼痛减轻,于6:20护士巡视病房时发现其呼之不应,大动脉搏动消失,心跳、呼吸停止,立即通知医师,体查:双侧瞳孔散大,无对光反射,双肺无呼吸音,心音未闻及,各种生理反射消失,宣告已死亡。

符合患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导致急性心功能不全而死亡。

(一)医方严重不负责任,其急诊科在患者持续胸痛情况下,心电图虽未见异常,但不排除早期心电图无变化或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,其未进一步行心肌酶、心脏彩超及连续、多次心电图检测等排除或确诊急性心肌梗塞,而盲目按双肾结石给予头孢唑肟、间苯三酚解痉止痛,延误及掩盖患者病情,违反诊疗规范。

(二)患者因病情加重又在凌晨急诊再次入院,说明其疼痛剧烈难以忍受,医方仍未引起高度重视,在未行任何检查明确胸痛及腰部疼痛的情况下,给予双氯芬酸钠塞肛止痛,延误和掩盖患者病情,亦未给予其他任何检查及治疗措施,导致患者呼吸、心跳骤停死亡。

(三)医方未按新入院、急诊入院病人给予加强监护及巡视,导致患者呼吸、心跳骤停未及时发现,延误救治时机而死亡。

鉴定意见认为:5月10日20时许,医院急诊科,行心电图、彩超及血常规等检查后,予以对症治疗,无明显改善。5月11日1时11分患者再次因“胸痛、右腰痛持续饨痛”入院,医方根据5月10日检查结果诊断为:1、双肾结石2、胸痛原因待诊。患者再次就诊时,医方未予高度重视,未予以复查心电图。心电图是诊断冠心病最简便、常用的方法,尤其是症状发作时是最重要的的检査手段。本例患者经治疗后无好转,医方应予复查心电图及进一步行肌钙蛋白、肌红蛋白等相关检查明确患者病情,因此,医方对患者病情认识尚存在一定不足,检查不全面、不及时。

鉴定意见:

医院的过错在患者死因构成中参与度(原因力)为20-40%。

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医院一次性支付赔偿金25万元。

卢晓燕医疗律师点评

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心电图及心肌酶有时间演变过程,早期心电图或心肌酶可表现正常,但如果患者有类似颈部不适、心慌、胸闷胸痛、上腹疼痛等症状未见缓解,应当反复行上述检查,尽早明确诊断,尽早治疗,或药物或溶栓或介入治疗等,以免延误病情。急性心梗病情急、来势凶险,随时有急性心衰或猝死发生,因此,一旦延误,随时有生命危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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