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说都是年轻人,尽管我的风评不是很好,但是架不住我是个社牛,三言两语下便打开了死寂的局面。
没过多久我们更是笑闹成一团。
咣当咣当了几个小时,我们终于到达风景优美的小城。
我提议,「不如我们先找住的地儿?」
大家自然是觉得合情合理。
哼哼,现在总能看到身份证了吧。
我伸出手主动接应,只可惜我忘了在场还有一个女孩子,她,性格活泼,热情大方。
重点是,她和所有人都很熟。
因此,我的小帅和我的阿丑,他们俩把身份证送到了学妹的手上,「麻烦了。」
我也只好将身份证递上。
定好房间后,我们合计一起去公园溜达。
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,小帅似乎一直黏在小学妹的身边。
又是遮风,又是挡雨,饭前递餐具,饭后递纸巾。
殷勤的呦。看在我眼里就像是那门庆和金莲。
我咬着银牙,劝自己忍下这口气。
反观我和阿丑,相敬如冰,中间隔着一米远,唯一的生命体还是一只狗。
我尴尬的朝着阿丑笑笑,可是阿丑只是冷冷的看了我一眼。
虽然他的睫毛挺长的吧,但瞪人总归不是好行为。
我沉重的叹息。
这一天我可以说是毫无收获,甚至心肌梗塞。
我深度怀疑,我这个人,真真的没有女性魅力。
临睡前,学妹去卫生间洗澡,她的包包放在床上被狗子不小心碰到了地上。
刷刷刷,三张身份证一起掉了出来。
对了,我怎么没想到,白天订房时男孩们怕自己弄丢证件所以托学妹保管!
我在狗子的见证下,颤抖着手将身份证一一翻面。
小帅,。
很好,那只剩下阿丑了。
的确是!
我的心脏仿佛停止了跳动,一想到我要和阿丑携手终生我就痛到不能呼吸。
但一想到阿丑好歹是善良的,我多多少少又有了点欣慰。
白天的时候,我们正在公园遛弯,突然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小朋友朝着狗子冲了过来。
千钧一发之时,阿丑小跑着将狗子抱了起来,路边的树枝还划伤了他的手背。
对狗都能如此,对我总不会太差吧。
回过神,我将学妹的包包放回了原位。
搂着我的狗子,我再一次进入梦乡。
有了昨天的经验,我这次没有大吵大嚷,而是随意找了个石头墩子坐下等他。
果然很快来和我会面。
我得意洋洋的说:「哼,用不上七天,这才第五天我就已经找到我的命中注定了!」
先是一惊,随后饶有兴味的抬眼一笑,「哦?」
他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长袍,头发束起梳的工工整整,微微上挑的桃花眼里是描绘不出的诱人。
我被他的目光盯得有些心痒痒,于是故意不看他那张无敌巨帅的脸,「哦什么哦,我看见尾号是的人了。」
点头,「然后呢?」
「他是个善良的男孩,我要嫁给他!」
一个没控制住,失禁了。
当然不是那个失禁,而是震惊的看着我,喷了我一脸口水。
「你干什么?」我愤怒的问。
他急忙用手捂上嘴,疯狂摇头。
6.
看着挺爷们的男神仙,竟然还娘娘腔一般的用手捂着嘴。
但是我又定睛一看,你们猜我看见了什么?
是一条红里透着紫的条纹状伤疤!
情不自禁的,我倒吸一口冷气。
这个伤疤的形状和位置为毛这么眼熟?这不是阿丑白天救修狗留下来的嘛?
难道等于阿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