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未告知用户计费规则 退还超时费_新闻资讯_中关村在线
用户认为通公司未向其告知计费规则,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,为此起诉,通随即赔偿了客户损失。10月17日,江津区法院准许了该用户的撤诉申请。
江津区的周女士昨日告诉,7月10日,考虑到自己每天上时间不长,她在通江津分公司,将原包月业务变更为30元包50小时,新的计费方式从8月1日起生效。9月5日,她突然接到通公司电话,称其上超时。周查询发现,8月上超时费为1340元,9月1日至9月5日超时费158元。为了减少损失,她立即结清超时费。
周女士询问得知,这笔庞大的费,是因为家里的电脑上掉线后,没有按照正常程序下线,以及未关闭路由器、调制解调器而产生的。她立即详细阅读了服务协议等,发现里面均无关于“掉线、不关路由器和调制解调器仍将产生上费用”的告知或明示。于是,她以通剥夺了她的知情权,给她造成了巨大损失为由,要求通公司赔偿。
“通公司在立案后,意识到了自己工作上存在的问题,积极与我沟通并达成了和解。”周女士说。她称,通公司与其协商后,自愿退还了费,并承诺尽快规范和改进服务,提高服务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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